2020年9月8日下午,易某向南鄭區法院大河坎法庭送來錦旗,對法官公平正義的司法裁判表達敬意。
易某是南鄭區大河坎鎮某村村民,1992年在政府招商引資的號召下其與所在的村委會簽訂了一份長期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了村委會所有的某處荒灘地,用于種、養殖產業。此后,易某對荒灘地進行改造,種植大量的經濟作物。2010年后,因經濟作物收益期間長加之經濟環境影響,易某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村委會繳納土地承包費,村委會遂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合同,并要求易某補繳承包費、及時清理財產,恢復土地原狀。法院受理后,多次進行實地勘察,經審理認為,易某未能按照約定按時繳納承包費,確屬違約,但其承包荒灘地用于發展經濟,投入巨大,所種植的經濟作物數量較大,價值較高,輕易清理,恢復土地原狀,必然造成巨大損失,且其也認識到自己的違約行為,愿意承擔違約責任,并積極籌款繳納拖欠的承包費,主動糾正錯誤,違約行為并非惡意,如機械地照搬合同約定,而不考慮案件實際,對合同解除不進行嚴格的審查,會導致交易關系輕易的消滅,不利于資源的有效利用,損害合同一方的合法利益。本案中,易某雖違約,但違約程度未達到法定的解除條件,遂判決雙方繼續履行合同,并由易某補繳拖欠的承包費并承擔違約責任。案件生效后,易某積極履行了付款義務,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錦旗上“護法衛士、公正廉明”的字句是南鄭法院用實際行動踐行著司法為民、公正司法,讓每一個當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真實寫照。